当饭店出现了多收费的情况的时候,赔偿规则的依据主要是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饭店多收费属于销售欺诈,消费者有权向饭店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的三倍,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,消费者有权直接要求饭店赔偿500元。
但是如果饭店仅是不小心多收了相关的费用,并不是刻意多收的费用,其行为是不构成销售欺诈的,此时饭店只需要退还多收的相关费用,并且向消费者道歉即可,饭店无需承担赔偿的责任。如果饭店是刻意多收的相关费用,消费者可以直接向饭店索赔。
当出现相关问题之后,消费者可以先和饭店负责人协商,如果对方拒绝赔偿,消费者可以选择直接拨打本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,投诉电话号码一般是当地的电话区号加12315。如果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,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拨打报警电话110,寻求警方的帮助。